一、项目编号: 1106012021012-CJCG21015
二、项目名称: 永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城区隔离护栏、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标志维护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最终报价:669600(元) 浙江星球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古运大厦五层509室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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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永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城区隔离护栏、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标志维护服务项目 城区隔离护栏、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标志维护服务 维护管理范围:永康交警大队负责管理维护的所有交通信号灯、交通隔离护栏、交通标志。若因维护过程或维护工作不到位造成各类交通事故的,需承担相应责任。 负责管理的交通警察大队城区隔离护栏、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标志维护服务等交通管理设施正常运行的维护工作 服务年限为一年(服务期满并通过验收,绩效评价好、服务对象满意度高的,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以 (1)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16)
(2)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17)
(3)永康市公安局对交通标志、隔离护栏、交通信号灯的管理规定。
(4)永康市政府的有关文明城市要求的规定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应诚一,郭群英,黄欣,王先明,梅李永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中标金额的1.6%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713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康市公安局
地 址:永康市花园大道山荷里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欣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7165900
质疑联系人:方关亮
质疑联系方式:0579-871027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市创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康世贸中心南二1405
传 真:0579-87447077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7447077
质疑联系人:周巧玲
质疑联系方式:1530679591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永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浙江省永康市总部中心花园大道585号208室。如通过快递方式寄送文书的,请务必在寄出后第一时间电话拨通并告知快递单号,否则因快递原因造成延误、丢失的,概不负责。
传 真:/
联系人 :王琛
监督投诉电话:18358962989
2021年05月10日 2021年06月01日
附件信息:
永康市公安局交警队护栏维护(9).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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