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文件
我单位通过公开询价采购的方式对直属二大队城区道路维修护栏实施采购,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内容:京式中央隔离护栏25米,京式人行隔离护栏41米,道路中心熊猫护栏 144米。
(二)控制价:本次询价控制总价为37663元。
(三)采购规格:京式中央隔离护栏规格、型号立柱高1.1m,间距3m,含PMMA反光片,120﹡120﹡2.5mm厚方管;下横管为60﹡80﹡2mm椭圆形管,柱帽60﹡124,竖管为φ32﹡2mm圆管,上部连片为89.4﹡60﹡4mm;京式中央人行隔离护栏规格、型号立柱高1.1m,间距3m,含PMMA反光片,80﹡80﹡3mm厚方管;下横管为60﹡55﹡2mm矩形管,柱帽50﹡85,竖管为φ20﹡2mm圆管,上部连片为91﹡60﹡4mm。道路中心熊猫护栏型号、规格:参照城区道路现使用熊猫护栏的规格和型号成为本次采购的道路中心熊猫护栏。
(四)本次所采购京式中央隔离护栏、京式人行隔离护栏、道路中心熊猫护栏都包含安装,不得单独收取安装费等。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可提供承诺函);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可提供承诺函);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承诺函);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承诺函);
(六)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提供承诺函);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文件加盖公司鲜章。
三、报价要求
(一)报价单位按报价表要求报价,报价结果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二)报价单位的报价不得高于本次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三)若有两家及以上的最低有效报价相同,由采购单位以抽签方式决定中标单位。
(四)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报价表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
四、中选人确定方式
我单位按有效报价由低至高确定本次维修城区道路护栏的中选候选人,第一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若第一中选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签订合同,我单位可以选择由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依序递补,其合同总价均按第一中选候选人的最终报价执行。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 2021 年 4月9 日 10:00 时(北京时间)。
六、递交响应文件地址: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302室
七、询价地点: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一楼会议室
八、报名及询价表获取时间、方式:
凡有意参加询价者,请于2021年 4月 6日9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至2021年4月8日17时00分,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302室报名,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询价表的,其询价将被拒绝。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安市)官网发布。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址:广安区协兴镇中兴大道284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826—5109018
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