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临清大队城区护栏安装工程(新华路南段)成交公告
一、采购人: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临清大队 地址:临清市三和路中段(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临清大队) 联系方式:06352100009(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临清大队)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嘉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县(区)湖南西路19号 联系方式:0635-8620023二、采购项目名称: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临清大队城区护栏安装工程(新华路南段)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581202102000012三、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2月4日四、成交日期:2021年2月23日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六、成交情况: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结果 |
A |
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临清大队城区护栏安装工程(新华路南段) |
山东聊城顺达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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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古楼办事处兴化西路212号3楼 |
51.858万元 |
七、采购小组成员名单:标包A:张莉、谭宏途、田昭杨八、采购小组成员评审结果:标包A:山东聊城顺达建设有限公司
(89.7、89.9、92.25)、聊城市传朋公路工程有限公司(78.4、78.8、80.1)、青岛鲁建路桥工程有限公司(77.13、78.98、79.48)九、公告期限:2021年2月24日 至 2021年2月24日十、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山东嘉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0635-8620023十一、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未中标(成交)原因:1、青岛鲁建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资信部分评分较低)2、山东路之峰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山东路之峰有限公司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依据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0资格文件要求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经磋商小组认定,该公司废标。)3、聊城市传朋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资信部分评分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