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行业资讯

宿马园区部分道路隔离护栏花草采购项目(重新发包第1次)SZCG2020453A-重1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14 18:21:25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ZCG2020453-重1
二、项目名称:宿马园区部分道路隔离护栏花草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凯进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水阁路8#
中标金额:804003.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宿马园区部分道路隔离护栏花草采购项目(二次)
品牌(如有):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数量:详见附件
单价: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丙年(组长)、杨文华、杨子东、陈创新、李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约定,代理费用:13700.00元(包含招标代理费及评审费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1年01月13日至2021年01月14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宿州市华安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银河一路银河广场小区南栋806室,联系方式:0557-3039528、13605573313。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宿马园区分局 
地    址:宿马园区科创大厦      
联系方式:高倩、 0557-26663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宿州市华安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银河一路银河广场小区南栋806室 
联系方式:0557-3039528、136055733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13605573313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中标公告
   3.中标供应商情况

  • 规格齐全

    规格齐全

    规格齐全、品种多

  • 需求定制

    需求定制

    可定制各种不同高度、色彩的栏产品

  • 一年保修

    一年保修

    我们提供1年的保修服务

  • 售后服务到位

    售后服务到位

    售后团队为您保驾护航

CopyRight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常州沍道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网站ICP备案号:苏ICP备2020059622号
  • 此站支持多端浏览此站支持多端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