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设立道路隔离护栏及路名指示牌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确保道路有序、安全、畅通,现对安丘市兴安大桥及兴安北路、和平路东段、永安路、南苑路延伸道路的中央隔离护栏进行完整的配套安装,中央隔离护栏约7000米,新设立部分路名指示牌和路口悬臂式交通导向标志牌以及对已有路名指示牌和路口悬臂式交通导向标志牌进行更新。项目预算:319.923862万元。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招标内容:包括中央隔离护栏、路名指示牌、更新版面、路口悬臂式交通导向标志牌等及其附属设施。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范及招标文件标准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达到国家法律规范要求或相关行业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或相关行业标准。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安丘市兴安大桥及兴安北路、和平路东段、永安路、南苑路延伸道路。
7.需满足的质量标准、工期、效率等要求: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8.项目验收标准: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或相关行业标准。 |
三、论证意见:
无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12月9日起,至2020年12月12日止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12-1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1、采购单位:安丘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地址:安丘市永安路373号 |
联系人:战主任 |
联系方式:0536-4261896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明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潍坊安丘市兴安路北段蓝星国际商务大厦A座14楼 |
联系人:李庆伟 |
联系方式:0536-43355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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