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致:福建省春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毅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宏益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春县五里街镇埔头村甲骨文公园边步道、观景亭、防护栏工程 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永春县五里街镇埔头村村民委员会 ,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永春县五里街镇埔头村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永东霖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永春县 ;
2.2.工程建设规模: 总投资约19万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园林绿化工程 ;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总投资约19万元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8.9203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 个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
2.7.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 园林绿化 工程。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
注:园林绿化专业(下同)是指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专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类。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35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适用 个;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无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若被纳入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的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其被限制生产经营活动期间,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2)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题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若被列入省级及市级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文明施工黑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3)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09 月 08 日至 2020 年 09 月 12 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永春县五里街镇通贤路11号402室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09月18日开标查验时递交给招标人代表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本合同段投标保证金叁仟元人民币(下同)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以现金的形式(用信封密封好并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在封口处加盖公司公章)提交给招标人。未中标者,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自动弃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书面形式)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 年09 月 18 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 福建永东霖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出具购买招标文件时的收款收据作为凭证,招标代理机构人员接收材料,贴上专用标签(注明交标序号)集中放在收标处,并在相关部门监督下同时开标。
8.发布多媒体:本次招标公告 ,均通过永春县五里街镇埔头村村民委员会公示栏”发布、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 上发布。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相应的书面文件,并及时认真查阅,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的损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
9.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20年09月12日17:00 前使用通过 书面形式 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春县五里街镇埔头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 永春县 ,邮编:362600 电子邮件:
电话: 13505094458 ,传真: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永东霖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永春县五里街镇通贤路11号402室 ,邮编: 362600
电子邮件: ycqcdl@126.com 电话: 0595-23884111 ,联系人:小黄
关于永春县五里街镇埔头村甲骨文公园边步道、观景亭、防护栏工程的补充通知
永春县五里街镇埔头村甲骨文公园边步道、观景亭、防护栏工程招标公告中的3.4条款: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修改为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
福建永东霖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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