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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公安交通**大队洛宁县交警大队交通护栏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13 08:56:06

 

河南春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洛宁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就洛宁县交警大队交通护栏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招标(采购)项目名称:洛宁县交警大队交通护栏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洛宁政采招标(2020)0182号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第1标段(包)洛宁县交警大队交通护栏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915701.91元;

四、招标(采购)项目简要说明:供货期:合同生效后30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五、政府采购政策: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或强制采购,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不接受进口产品。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六、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采购项目要求。

2、2018年或2019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满的一年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3、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七、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八、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向代理机构支付

九、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06月15日2020年06月19日24:00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十、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方式

1、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0年06月15日2020年06月19日,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在“政府采购业务”内免费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采购)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

十一、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为:2020年07月09日 09时30分

2、投标(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四楼)。

3、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4、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二、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www.luoyang.hngp.gov.cn)、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yggzyjy.cn)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三、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称:洛宁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洛宁县迎宾大道15号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先生 0379-66283900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称:河南春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高新区洛阳软件园2号楼1202室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刘女士 0379-69916877

十五、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宁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程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231378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2020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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